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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港集团总裁严俊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二百万元

来源:微信 发布时间:2025-07-15 14:42:58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原副馆长严俊受贿一案。

2025年7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原副馆长严俊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严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3年,被告人严俊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在航线运营、业务承接、公司上市、费用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3,601.65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严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严俊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在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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